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鋼結構厚涂型防火涂料噴涂工藝施工。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防火涂料:需使用經主管部門鑒定,并經當地消防部門批準的產品。如××大廈使用的ST1-A型防火涂料,經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鑒定,并經北京市消防局批準,使用前檢查批準文件,并以100t為一批檢查出廠合格證。技術性能應滿足有關標準的規定;
2.1.1.1 耐火試驗由消防局每1000t現場抽樣一次,送國家耐火構件質量監督中心檢驗,其耐火極限應符合設計要求。
2.1.1.2 粘結強度及抗壓強度每500t抽樣一次,送國家化工建材檢測中心檢驗,其粘結強度及抗壓強度應大于技術指標的規定。
現場堆放地點應干燥、通風、防潮,發現結塊變質時不得使用。
2.1.2 高強膠粘劑及鋼防膠由廠家配套供應,按說明書使用。
2.1.3 鋼絲網、鋼篩卡、塑料布等。
2.1.4 主要機具:混合機、灰漿泵、鋼絲網剪刀、鐵鍬、手推車、計量容器、帶刻度鋼針、鋼尺等。
2.2 作業條件:
2.2.1 應由經批準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檢查資質批準文件。
2.2.2 基層處理:徹底清除鋼構件表面的灰塵、浮銹、油污。
2.2.3 對鋼構件碰損或漏刷部位應補刷防銹漆兩遍,經檢查驗收方準許噴涂。
2.2.4 噴涂前將操作場地清理干凈,靠近門窗、隔斷墻等部位,用塑料布加以保護。
2.2.5 固定鋼絲網:按構件形狀剪好鋼絲網,用φ6鋼筋卡固定在鋼構件上,鋼絲網與鋼構件間留有5~10mm間隙。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作業準備 → 防火涂料配料、攪拌 → 噴涂 → 檢查驗收
3.2 防火涂料配料、攪拌:粉狀涂料應隨用隨配。以ST1-A型配合比如下(表5-27):
表 5-27
攪拌時先將涂料倒入混合機加水拌合2min后,再加膠粘劑及鋼防膠充分攪拌5~5min,使稠度達到可噴程度。
3.3 噴涂:
3.3.1 一般設計要求厚度為經耐火試驗達到耐火極限厚度的1.2倍,以耐火極限為梁2h,柱3h,其設計厚度為梁30mm,柱35m。第一層厚1cm左右,晾干七~八成再噴第二層,第二層厚1~l.2cm左右為宜,晾干七~八成后再噴第三層,第三層達到所需厚度為止。
3.3.2 噴涂時噴槍要垂直于被噴鋼構件,距離6~10cm為宜,噴涂氣壓應保持0.4~0.6MPa,噴完后進行自檢,厚度不夠的部分再補噴一次。
3.3.3 正式噴涂前,應試噴一建筑層(段),經消防部門、質監站核驗合格后,再大面積作業。
3.3.4 施工環境溫度低于+5℃時不得施工,應采取外圍封閉,加溫措施,施工前后48h保持+5℃以上為宜。
3.4 檢查驗收:噴完一個建筑層經自檢合格后,將施工記錄送交總包,由總包、分包、甲方(監理)三方聯合核查。用帶刻度的鋼針抽查厚度,如發現厚度不夠,補噴或鏟掉重噴。用錘子敲擊檢查空鼓,發現空鼓應重噴。合格后,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防火涂料的品種和技術性能應符合設計及有關標準的規定,檢查生產許可證、質量證明書和檢測報告。
4.1.2 涂料與基層及各層間粘結牢固,不空鼓、不脫落。
4.2 基本項目:
4.2.1 外觀平整、均勻、轉角處、異型構件及結合處細部嚴密。
4.2.2 涂層厚度
4.2.2.1 涂層厚度均符合設計厚度為優良。
4.2.2.2 在5m長度內涂層厚度小于設計要求的長度不大于1m,且涂層厚度不小于設計要求厚度的85%為合格。
4.2.3 涂層表面裂紋:
4.2.3.1 表面無明顯裂紋,且裂縫寬度小于0.5mm為優良。
4.2.3.2 表面裂紋寬度不大于1mm為合格。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5-28。
表5-28
5 成品保護
5.1 防止碰撞損壞:防火涂料硬化后強度仍然不高,施工中易碰撞部位應加以臨時保護,減少損壞。
5.2 防污染:噴涂前對半成品做好保護,特別是臨近噴涂部位用塑料布包好。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空鼓:首先配合比應嚴格掌握,基層處理干凈是關鍵,并注意分批抽檢原材料粘結強度。
6.2 裂紋:環境溫、濕度應適宜,分層噴涂時通風干燥的時間要掌握好。
6.3 厚薄不勻:噴涂時噴嘴角度應與構件表面垂直,距離適宜,各層噴涂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不可跟的過緊。
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防火涂料材料質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
7.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 涂裝檢測資料。
7.4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5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