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構筑物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工程的安裝。
2 施工準備
2.1 接到施工任務后,認真熟悉圖紙及施工現場,發現有影響施工的設計問題時,及時與有關人員研究,辦理洽商手續。按照工程特點確定施工方法,配備相應的勞動力、設備、材料、機具等。同時配備配套的生活、生產臨時設施。
2.2 設備、材料:
2.2.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主要設備材料的選用應符合6—l“消防工程安裝的通用要求”的有關內容。
2.2.2 主要設備:噴淋泵,水泵結合器,報警閥及組件,信號控制閥,水流指示器,噴灑頭,氣壓給水裝置,穩壓泵等。其中噴灑頭,報警閥,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統組件應有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報告。
2.2.3 一般常用材料:管材及連接件,型鋼,焊條,氧氣,乙炔,厚漆,麻,聚四氟乙烯帶,膨脹螺栓,密封墊,螺栓,螺母,機油,防腐漆,稀料,小線,鉛絲,電池等。
2.3 主要機具,套絲機,砂輪鋸,臺鉆,電錘,手砂輪,手電鉆,電焊機,電動試壓泵等機械。套絲板,管鉗,壓力鉗,鏈鉗,手錘,鋼鋸,扳手,射釘槍,倒鏈,電氣焊等工具。鋼卷尺,平尺,角尺,油標卡尺,線墜,水平尺等量具。
2.4 作業條件:
2.4.1 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全:現場水電氣應滿足連續施工要求,系統設備材料應能保證正常施工。
2.4.2 須留預埋應隨結構完成;管道安裝所需要的基準線應測定并標明:加吊頂標高、地面標高、內隔墻位置線等。設備安裝前,基礎應檢驗合格。噴灑頭及支管安裝應配合吊頂裝修進行。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安裝準備 → 管網安裝 → 設備安裝 → 噴頭支管安裝 → 噴頭及系統組件安裝 →
通水調試
3.2 安裝準備:
3.2.1 熟悉圖紙并對照現場復核管路、設備位置、標高是否有交叉成排列不當,及時與設計人員研究解決,辦理洽商手續。檢查預埋式預留調是否正確,需臨時剔鑿應與設計土建協商好。
3.2.2 安裝前進場設備材料檢驗:進場設備材料規格、型號應滿足設計要求:外觀整潔,無缺損、變形及銹蝕;鍍鋅或涂漆均勻無脫落:法蘭密封面應完整光潔,無毛刺及徑向溝槽;絲扣完好無損傷;水泵盤車應靈活無阻滯及異常聲響;設備配件應齊全;報警閥逐個滲漏試驗,閥門、噴頭抽樣強度、嚴密性試驗結果應滿足施工驗收規范規定。
3.3 管網安裝:
3.3.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材應根據設計要求選用,一般采用鍍鋅鋼管及管件,當管子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100mm時,應采用螺紋連接;當管子公稱直徑大于100mm時,可采用法蘭連接和焊接,焊口內外表面場作好防腐。
3.3.2 管道安裝前應校直管子并清除內部雜物,停止安裝時已安裝的管道敞口應封堵好。如需在鍍鋅管上開孔焊接時應提前預制,必要時管道兩端采用法蘭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裝。嚴禁在已安裝好的鍍鋅管道上開孔施焊。
3.3.3 管道穿過伸縮縫時應設置柔性短管,管道水平安裝宜設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3.3.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支吊架選材及做法應滿足施工圖冊要求,支吊架最大間距符合下列規定:
公稱直徑(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最大間距(m):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3.3.5 干管安裝:
3.3.5.1 噴灑干管用法蘭連接,每根配管長度不宜超過6m,直管段可把幾根連接在一起使用倒鏈安裝,但不宜過長。也可調直后編號依順序安裝,吊裝時應先吊起管道一端,待穩定后再吊起另一端。
3.3.5.2 管道連接緊固法蘭時,檢查法蘭端面是否干凈。采用3~5mm的橡膠墊片。法蘭螺栓的規格應符合規定。緊固螺栓應先緊固最不利點,然后依次對稱緊固。法蘭接口應安裝在易拆裝的位置。
3.3.5.3 水平安裝管道的卡架一般以吊架為主,每段干管應設1個防晃支架。管道改變方向時,應增設防晃支架。
3.3.5.4 立管暗裝在豎井內時,在管井內預埋鐵件上安裝卡架固定,安裝位置距地面或樓面距離宜為1.5~1.5m,層高超過5m應增設支架。
3.3.6 支管安裝:
3.3.6.1 管道的分支預留口在吊裝前應先預制好。絲接的采用三通定位預留口。焊接可在干管上開口,焊上熟鐵管箍。所有預留口均加好臨時堵板。
3.3.6.2 當管道變徑時,宜采用異徑接頭。在管道彎頭處不得采用補心。當需要采用補心時,三通上可用1個,四通上不應超過2個。
3.3.6.3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鄰兩噴頭之間的管段設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個,當噴頭三間距離小于1.8m時可隔段設置,但吊架的間距不宜大于3.6m。每一配水支管宜設一個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安裝位置不應防礙噴頭的噴水效果。
3.3.7 水壓試驗:
3.3.7.1 噴灑管道水壓試驗可分層分段進行,上水時最高點要有排氣裝置,高低點各裝一塊壓力表,上滿水后檢查管路有無泄漏,如有法蘭、閥門等部位泄漏,應在加壓前緊固,升壓后再出現泄漏時做好標記,卸壓后處理。必要時泄水處理。
3.3.7.2 水壓試驗壓力應根據工作壓力確定。當系統工作壓力等于或小于1MPa時,試驗壓力采用1.4MPa;當系統工作壓力大于1MPa時,試驗壓力采用工作壓力再加 0.4MPa。試壓時穩壓30min,目測管網應無泄漏和變形,且壓力降不大于0.05MPa。試壓合格后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3.3.7.3 冬季試水壓,環境溫度不得低于+5℃,若低于+5℃應采取防凍措施。
3.3.8 沖洗:
3.3.8.1 噴灑管道試壓完可連續做沖洗工作。沖洗時應確保管內有足夠的水流量。排水管道應與排水系統可靠連接,其排放應暢通和安全。管網沖洗時應連續進行,當出口處水的顏色,透明度與入水口的顏色基本一至時方可結束。管網沖洗的水流方向應與滅火時管網的水流方向一致。沖洗合格后應將管內的水排除干凈并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3.3.8.2 當現場不能滿足上水流量及排水條件時,應結合現場情況與設計協商解決。
3.4 設備安裝:
3.4.1 水泵安裝:
3.4.1.1 水泵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水泵基礎按設計圖紙施工,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應有氣囊和漏氣現象,與消防水池剛性連接時應加減振器。加壓泵可不設減振裝置,但恒壓泵應加減振裝置,進出水口加防噪聲設施,水泵出口宜加緩閉式逆止閥。
3.4.1.2 水泵配管安裝應在水泵定位找平正,穩固后進行。水泵設備不得承受管道的重量。安裝順序為逆止閥。閥門依次與水泵緊牢,與水泵相接配管的一片法蘭先與閥門法蘭緊牢,用線墜找直找正,量出配管尺寸,配管先點焊在這片法蘭上,再把法蘭松開取下焊接,冷卻后再與閥門連接好,最后再焊與配管相接的另一法蘭。
3.4.1.3 配管法蘭應與水泵、閥門的法蘭相符,閥門安裝手輪方向應便于操作,標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齊。
3.4.2 高位水箱安裝:高位水箱應在結構封頂前就位,并應做滿水試驗。消防用水與其它用水共用水箱時應確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留有10分鐘的消防總用水量。與生活水合用時,應使水經常處于流動狀態,防止水質變壞。消防出水管應加單向閥。所有水箱管口均應預制加工,如果現場開口焊接應在水箱上焊加強板。
3.4.3 報警閥安裝:安裝報警閥時應先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然后根據設備說明書再進行輔助管道及附件安裝。水源控制閥、報警閥與配水干管的連接,應使水流方向一致。報警閥組安裝的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報警閥組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明顯位置,距室內地面高度宜為1.2m:兩側與墻的距離不宜小于0.5m;正面與墻距離不宜小于1.2m。安裝報警閥組的室內地面應有排水設施。
3.4.4 水泵結合器安裝:水泵結合器規格應根據設計選定,計有三種類型:墻壁型、地上型、地下型。其安裝位置宜有明顯標志,閥門位置應便于操作,結合器附近不應有障礙物。安全閥按系統工作壓力定壓,結合器應裝有泄水閥。
3.5 噴灑頭支管安裝;
3.5.1 噴灑頭支管安裝指吊頂型噴灑頭的末端一段支管,這段管不能與分支干管同時順序完成,要與吊頂裝修同步進行。吊頂龍骨裝完,根據吊頂材料厚度定出噴灑頭的預留口標高,按吊頂裝修圖確定噴灑頭的坐標,使支管預留口做到位置準確。支管管徑一律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異徑管箍口,拉線安裝。支管末端的彎頭處100mm以內應加卡件固定,防止噴頭與吊頂接觸不牢,上下錯動。支管裝完,預留口用絲堵擰緊。
3.5.2 向上噴的噴灑頭有條件的可與支管同時安裝好。其他管道安裝完后不易操作的位置也應先安裝好向上噴的噴灑頭。
3.5.3 噴灑系統試壓:封吊頂前進行系統試壓,為了不影響吊頂裝修進度可分層分段進行。試壓合格后將壓力降至工作壓力作嚴密性試驗,穩壓24小時不滲不漏為合格。
3.6 系統組件及噴灑頭安裝:
3.6.1 水流指示器安裝:一般安裝在每層或某區域的分支干管上。水流指示器前后應保持有5倍安裝管徑長度的直管段,安裝時應水平立裝,注意水流方向與指示的箭頭方向保持一致,安裝后的水流指示器漿片,膜片應動作靈活,不應與管壁發生碰擦。
3.6.2 報警閥配件安裝:報警閥配件一般包括壓力表、壓力開關、延時器、過濾器、水力警鈴、泄水管等。應嚴格按照說明書或安裝圖冊進行安裝。水力警鈴應安裝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墻上,且應安裝檢修測試用的閥門。水力警鈴與報警閥的連接應采用鍍鋅鋼管,當公稱直徑為15mm時,長度不應大于6m;當公稱直徑為20mm時,其長度不應大于20m。安裝后的水力警鈴啟動壓力不應小于0.5MPa。
3.6.3 噴灑頭安裝:噴灑頭一般在吊頂板裝完后進行安裝,安裝時應采用專用扳手。安裝在易受機械損傷處的噴頭,應加設防護罩。噴灑頭絲扣填料應采用聚四氟乙烯帶。
3.6.4 節流裝置安裝:節流裝置應安裝在公稱直徑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減壓孔板應安裝在管道內水流轉彎處下游一側的直管上,且與轉彎處的距離不應小于管子公稱直徑的2倍。
3.7 通水調試:
3.7.1 噴灑系統安裝完進行整體通水,使系統達到正常的工作壓力準備調試。
3.7.2 通過末端裝置放水,當管網壓力下降到設定值時,穩壓泵應啟動,停止放水,當管網壓力恢復到正常值時,穩壓泵應停止運行。當末端裝置以0.94~1.5L/s的流量放水時,穩壓泵應自鎖。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和消防水泵等應及時動作并發出相應信號。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消防系統水壓試驗結果及使用的管材品種、規格、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規定。
4.1.2 水泵的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水泵試運轉的軸承溫升必須符合規定。
4.1.3 自動噴灑和水幕消防裝置的噴頭位置,間距和方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規定。
4.2 基本項目:
4.2.1 鍍鋅管道螺紋連接應牢固,接口處無外漏油麻且防腐良好。
4.2.2 法蘭連接應對接平行、緊密且與管中心線垂直,螺桿露出螺母長度不大于螺桿直徑的1/2。
4.2.3 鍍鋅鋼管焊接,焊口平直度,焊縫加強面符合施工規范規定,表面無燒穿裂紋、夾渣、氣孔等缺陷,焊口內外作好防腐。
4.3 允許偏差項目:
4.3.1 水平管道安裝坡度應在0.002~0.005之間。
4.3.2 吊架與噴頭的距離不應小于300mm,距末端噴頭的距離不大于750mm。
4.3.3 吊架應設在相鄰噴頭間的管段上,當相鄰噴頭間距不大于3.6m,可設1個。小于1.8m,允許隔段設置。
5 成品保護
5.1 消防系統施工完畢后,各部位的設備組件要有保護措施,防止碰動跑水,損壞裝修成品。
5.2 報警閥配件及各部位的儀表等均應加強管理,防止丟失和損壞。
5.3 消防管道安裝與土建及其它管道矛盾時,不得私自拆改,要經過設計辦理洽商妥善解決。
5.4 噴灑頭安裝時不得損壞和污染吊頂裝修面。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由于各專業工序安裝協調不好,沒有總體安排,使得噴灑管道拆改嚴重。
6.2 由于尚未試壓就封頂,造成通水后滲漏。
6.3 由于支管末端彎頭處未加卡件固定,支管尺寸不準,使噴灑頭與吊頂接觸不牢,護口盤不正。
6.4 由于未拉線安裝,使噴灑頭不成排、成行。
6.5 由于水流指示器安裝方向相反;電接點有氧化物造成接觸不良或水流指示器漿片與管徑不匹配造成其工作不靈敏。
6.6 水泵結合器不能加壓。由于閥門未開啟,單向閥裝反或有盲板未拆除造成。
7 質量記錄
7.1 材質證明、產品合格證、主要系統組件檢測報告。
7.2 進場設備材料檢驗記錄。
7.3 施工試驗記錄
7.3.1 閥門試驗記錄。
7.3.2 暖衛工程強度嚴密性試驗記錄。
7.3.3 暖衛工程沖(吹)洗試驗記錄。
7.3.4 暖衛工程灌水試驗記錄。
7.3.5 暖衛工程通水試驗記錄。
7.3.6 水泵單機試運轉記錄。
7.3.7 調試報告。
7.4 施工記錄
7.4.1 施工日志。
7.4.2 自、互檢記錄。
7.5 預檢記錄
7.6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7 施工方案
7.8 技術交底方案
7.9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9.1 室內給水管道安裝分項評定。
7.9.2 室內給水管道附件安裝分項評定。
7.9.3 室內給水管道附屬設備分項評定。
7.9.4 暖衛工程分部質量評定。
7.9.5 暖衛工程觀感質量評定。
7.10 施工驗收資料
7.10.1 中間驗收記錄。
7.10.2 單位工程驗收記錄。
7.10.3 消防監督機構核驗合格證。
7.10.4 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單。
7.11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7.12 施工圖
8 參考資料
8.1 《建筑設備安裝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標準》。
8.2 《給水工程通用圖集》 918B3。
8.3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