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破除了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之后,很容易想到,會展必須以參展商為中心。因為參展商就是我們的市場,參展商的參展費是會展存在的經濟基礎,參展商是我們的財神爺,沒有大量的參展商,任何一個會展都不可能支撐下去。以參展商為中心的會展觀相對于自我中心的會展觀,的確有了非常大的進步。但是,會展憑什么吸引參展商呢?前面已經探討清楚了,參展商把參加會展作為自己的一種營銷手段,參展商參加一個會展,是因為專業觀眾代表了這個生產商的商品的目標市場。也就是說,參展商品目標市場的存在,才是吸引參展商前來參展的根本原因。
以參展商為中心還是以展品目標市場為中心,實際上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決定的。如果商品短缺,必然形成賣方市場,那么握有這種商品的生產商必然處于中心地位,生產商不論在哪里,經銷商、消費者也要找了去。我們在短缺經濟環境中生活的太久,我們的思維習慣于從商品生產者、經營者的角度看問題,我們還不習慣于從消費者的角度看問題。也正因為這樣,我們總是將會展按不同的商品類別劃分,而不是按消費市場組合。但是,我們所處的市場環境早已不是賣方市場,我們的一切市場活動,都要面對這個現實。現在是需要認真研究、發掘、培育消費市場的時候了。以什么為中心,決定了怎樣組織參展商、怎樣組合展品、開展怎樣的活動、吸引怎樣的參觀者……因此是決定怎樣的辦會辦展的路線方針的根本問題。
也許大家覺得這根本不是問題,這個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為什么具體到會展運作中,我們又看不清這樣一個簡單明白的道理了呢?實際上,這里有一個“手段變目的”的心理誤區。就像滾滾長江的流水,它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千方百計流向大海,不管有多少高山阻擋、峽谷限制,它都要為自己流向大海開辟道路。同長江水一樣,假如我們是一個商品生產商,我們當然明白我們生產的商品需要流向消費市場。然而,我們不是生產商、也不是銷售商,只是經營這樣一種供生產商、銷售商使用的“營銷工具”,那么我們就很有可能象流向長江的支流一樣,把流向長江當成了我們的目的,忘記了流向長江僅僅是流向大海的一種手段。我們需要這種手段,但是,同樣不應忘記我們的根本目的。我們需要把會展這座橋梁修的漂亮、結實、寬闊,但是我們不應忘記通過我們這座橋梁能夠通向的目的地。如果沒有目的地,再好的橋梁也是廢物,除了在公園里作為觀賞的景物,人們不會因為橋本身漂亮而去走一座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