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1.本工藝標準適用古建筑修建工程的石樁、木樁打壓樁工程。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石樁、木樁及嵌樁石: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2.1.2 主要機具有:液壓壓樁機、反鏟挖土機、樁帽、運樁小車、壓重材料、索具、鋼絲繩、鋼墊板或槽鋼,以及木折尺等。
2.2 作業條件:
2.2.1 樁基的軸線和標高均已測定完畢,并經過檢查辦了預檢手續。樁基的軸線和高程的控制樁,應設置在不受打樁影響的地點,并應妥善加以保護。
2.2.2 處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礙物。如影響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使用或安全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2.2.3 根據軸線放出樁位線,用木橛或鋼筋頭釘好樁位,并用白灰作標志,以便于施打。
2.2.4 場地應碾壓平整,排水暢通。
2.2.5 壓試驗樁。施工前必須壓試驗樁,其數量木少于2根。確定貫入度并校驗打樁設備、施工工藝以及技術措施是否適宜。
2.2.6 要選擇和確定壓樁路線及順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術交底。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樁機就位 →起吊木、石樁→穩樁 →壓樁→送樁 →中間檢查驗收→移樁機至下一個樁位
3.2 就位樁機:壓樁機就位時,應對準樁位,保證垂直穩定,在施工中不發生傾斜、移動。
3.3 起吊木、石樁:先拴好吊樁用的鋼絲繩和索具,然后應用索具捆住樁上端,一般不宜超過30cm,再起動機器起吊木、石樁,使樁尖垂直對準樁位中心,緩緩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準確;再在樁頂扣好樁帽或樁箍,即可除去索具。
3.4 穩樁。樁尖插入樁位后,先將樁壓入一定深度,再使樁垂直穩定。木、石樁可目測或用線墜雙向校正。樁插入時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0.5%.樁在壓入前,應在樁的側面或樁架上設置標尺,以便在施工中觀測、記錄。
3.5 打壓樁:用液壓壓樁機或反鏟挖土機將樁緩緩壓入,。
3.5.1 打壓樁順序根據基礎的設計標高,先深后淺;依樁的規格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由于樁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間向兩個心向對稱進行或向四周進行;也可由一側向單一方向進行。
3.6 送樁:設計要求送樁時,則送樁的中心線應與樁身吻合一致,才能進行送樁。若樁頂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紙墊平。送樁留下的樁孔應立即回填密實。
3.7 檢查驗收:每根樁打壓到設計標高要求時,應進行中間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后,填好施工記錄。如發現樁位與要求相差較大時,應會同有關單位研究處理。然后移樁機到新樁位。
3.8 打壓樁過程中,遇見下列情況應暫停,并及時與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3.8.1 貫入度劇變;
3.8.2 樁身突然發生傾斜、位移或有嚴重回彈;
3.8.3 樁項或樁身出現嚴重裂縫或破碎。
3.9 待全部樁打壓完后,開挖至設計標高,做最后檢查驗收。并將技術資料提交總包。
3.10 冬期在凍土區打壓樁有困難時,應先將凍土挖除或解凍后進行。
4.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樁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4.1.2 打壓樁的標高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
4.2 允許偏差項目,見下表。
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
中心位置偏移邊緣樁a/3拉線和尺量檢查
中間樁a/2拉線和尺量檢查
標高樁頂面標高±30用水準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
嵌樁石頂面標高±30用水準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
樁的垂直高度3H%吊線和尺量檢查
5.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
5.1施工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樁身傾斜:由于場地不平、打樁機底盤不水平或穩樁不垂直、樁尖在地下遇見硬物等原因所造成。應嚴格按工藝操作規定執行。
5.2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5.2.1清除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整平施工場地,認真查清地下管線,給排水管道等情況。
5.2.2施工時,司機應思想集中,服從指揮,并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5.2.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施工場內的一切電源、電路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專管,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電保護器。
2)電器安裝后經經驗合格后方準接通電源使用。
3)多機作業用電必須分閘、嚴禁一閘多機和一閘多用。
4)施工現場電線、電纜必須按規定架空,嚴禁拖地和亂拉亂搭。
6.成品保護
6.1 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不均勻下沉。
6.2 妥善保護好樁基的軸線和標高控制樁。不得由于碰撞和振動而位移。
6.3 打壓樁時如發現地質資料與提供的數據不符時,應停止施工,并與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處理。
6.4 在鄰近有建筑物或岸邊、斜坡上打樁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施工時應隨時進行觀測,確保避免因打樁振動而發生安全事故。
6.5 打壓樁完畢進行基坑開挖時,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的位移和傾斜。
7.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試樁或試驗記錄。
7.2 填寫石、木樁打壓樁質量檢查表
7.3 補樁平面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