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展產品的概念
會展產品是一個整體概念,是宣傳、會議、陳列、商品交易、物流、飲食、住宿、交通、游覽、售后服務等一系列有形產品和無形勞務的綜合。在會展業競爭日趨加大的環境下,會展公司需要在各個環節強化服務意識,增加服務項目,提高服務水平。
會展在國際貿易中屬于服務貿易范疇。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的主要條款及內容,在國際服務貿易的12個部門分類中,會展業屬于職業服務范疇。
會展業的核心是服務,會展產品就是舉辦會議和展覽活動的單位憑借一定的場地和設施,向參展商、觀眾、新聞媒體等參加會展的人員提供的滿足其參會和參展所需要的有形商品和無形勞務。
會展服務根據經營階段劃分,可以分為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和售后服務三部分。售前服務即會展活動前的準備性服務,如宣傳、咨詢、商品運輸、參加會展人員的旅游線路設計、代辦保險等項服務。售中服務是在會展期間的服務,主要是提供展覽、交易、交通、餐飲、住宿、娛樂、宣傳、旅游等方面的便利性服務。售后服務是在會展結束后,提供物品托運、離境、其他委托代辦的事項以及參展組織和人員的信息跟蹤服務。
二、會展產品的功能
會展產品是一種特殊的產品,它是參展企業向主辦、承辦單位購買的物質產品或服務的總和,是一個具體的會展項目服務的總和。因此,它既不同于農工商貿流通的物質產品,也不同于一般服務業提供的單純的服務。
中國現有的展覽覆蓋各個領域,同一領域的展覽每年也會舉辦多次,從而為行業交易提供了重要舞臺,為企業交流創造了良好條件。因此,展覽已經成為企業經營的重要方式,現代展覽會不再是簡單意義上的展示產品、推銷產品、購進商品的場所,而是已發展成為獲取信息、交流溝通的重要渠道。
展覽是一種特殊的流通媒介。從流通性質上講,展覽與批發、零售等流通媒介相同,通過展覽,買主和賣主簽約成交,做成買賣。但是,展覽也有其特殊性,有別于其他流通媒介。不論是貿易、商業還是期貨,其本身就是交換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不論是形式上(商業和貿易)還是意義(期貨)上的常規交換,都要先買進商品,再賣出去,而展覽不是交換的中間環節,它只為賣主和買主提供環境,由買賣雙方直接達成交易。
正是基于展覽交換原理,在實業界和學術界,許多人把展覽視作傳播媒介。政治、文化類展覽顯而易見是傳播媒介,而經濟貿易類展覽雖然也具有傳播功能和作用,可以被用作傳播媒介,但是就其根本作用和性質而言,經濟貿易類展覽是一種特殊的市場,是一種交換媒介,而不是傳播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