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實現展覽侵權當事人的利益平衡
發布日期:2015-07-06 瀏覽:1563
同時,雖然各國對法院簽發臨時禁令有著各種約束性條件,但這些條件往往具有不確定性,如“申請人勝訴的可能性”、“緊急情況”、“無法彌補的損失”等因素的認定皆有賴于法院的自山裁量,而國際展會的時限性特點又有助于法院作出這樣的認定,因此知識產權人利用國際展會,通過臨時禁令制度打擊競爭對手的成功率顯然很高。特別如我國等些發展中國家,國內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不甚完善,企業也普遍缺乏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意識,在國外參展時往往因展出侵權的產品被他人指控、提起訴訟甚至處罰。由此導致展出國法院形成某種思維定勢,認為申請人只要針對的是這些國家的企業,則這些企業的參展品或者宣傳資料必然構成侵權,由此放松對上述相關法律要件的審核而簽發臨時禁令。在此情形下,這些國家中的些企業就會被“誤殺”。這種現象的產生固然有我國等些國家的企業缺乏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原因,但就國際展會所在地法院而不就個案進行甄別,簡單以企業來源地作為區分對待的原因進行考慮,顯然也違背了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基本準則。
世界500強選擇我們的理由
展覽設計搭建服務熱線:400-6179-888-
官方搭建商
多屆進博會搭建商;第一屆進博會搭建項目與搭建面積居行業首位
-
40萬+
海內外項目搭建面積超過40萬平,場館100余座,搭建項目數與面積總量在展覽設計搭建領域一騎絕塵
-
106個國家
服務網絡覆蓋全球106個國家,602個城市,與亞洲,歐洲,北美等200余家主辦場館達成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
100位+
擁有100位業界設計師, 服務超過70%的世界五百強及400余家政府機構,榮獲設計類獎項60余
-
一站服務
一站式展臺設計策劃運營,多角度為展會營銷賦能,打通全產業鏈,提供一站式設計搭建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