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應對展會知識產權糾紛的具體舉措
發布日期:2015-07-23 瀏覽:1725
目前,我國政府己開始認識到該問題的嚴重性,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指導我國企業如何避免展會知識產權糾紛,以及在糾紛發生時如何提供積極的幫助。
2007年4月30日,針對2006年法國世界制藥原料展會中我國企業因涉嫌侵權導致展品被查封、人員被扣押以及2007年3月德國漢諾威信息技術展會上展品被查抄等事件,商務部頒發了《關于加強境外參展組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函》,該函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建設兵團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境外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防止我國參展企業侵權現象的發生;梳理分析境外參展所涉知識產權情況,加強對參展企業及組團單位的管理;建立侵權責任追究制度以及開展對參展企業及組團單位的知識產權培訓。
2008年,我國參展商在德國電子類展會展出的商品遭受了空前的知識產權沖突。無論是4月份的CeBIT博覽會還是9月份的柏林IFA展,我國參展商的展品因涉嫌知識產權侵權而被大規模查抄。有鑒于此,參加2009年CeBIT的我國展商少了五分之一,僅有382家,而IFA展則從500多家驟減到300家。為使展會知識產權糾紛得以妥善解決,在中國商務部條法司牽頭下,商務部與歐洲專利局共同運作的中歐知識產權二期項目下開創性地建立了一個專門服務于中歐展會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的項目小組一一中國知識產權服務站(China IPR Desk)。該服務站為參展企業提供咨詢與調解服務,對相關企業的知識產權以及保護的方法等提供一般性的建議,防止我國企業卷入知識產權糾紛。
2009年11月26日,為研究及分析我國企業境外參展所涉知識產權問題,推動我國企業的境外展會維權,商務部會同歐盟方共同舉辦了“展會中的知識產權執法一一趨勢、發展和最佳實踐”研討會,詳細介紹了歐洲重點的展會舉辦國知識產權執法措施及實踐。
除此以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對境外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亦予以了積極的重視。如2009年2月10日,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版權局、新聞辦、貿促會頒布了《關于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對相關部門如何作好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了明確的要求;深圳知識產權局為支持深圳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維護深圳企業赴德國參加展會的合法權益,于2009年頒布了《深圳企業德國參展知識產權指引》。該指引著重介紹了德國展會執法措施,對我國企業參展前應做工作以及遇到知識產權糾紛時應采取措施作了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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