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人類文明發展史,我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展示設計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展示活動一直伴隨著人類社會的文明進步而不斷發展變化著,展示作為人類互相交流和傳遞信息的媒介,發揮著其他藝術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圖1)。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隨著多媒體技術、網絡技術和虛擬現實技術的廣泛應用,展示設計的概念和思維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展示設計已經從傳統單一的設計形式向融科技與藝術于一體的綜合性設計轉化。因此,分析和研究展示設計在信息時代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研究和學習展示設計首先要先從它的概念開始,只有掌握了準確的概念和正確的方法,我們才能史好地感覺它,認知它。
展示,英文為display,意為表現、展現之類的狀態或行為。中文“展示”的概念來自于“展覽”一詞的擴展,“展”即將物品陳列出來供人們觀看,“示”有演示、示范以及明示、暗示的含義,“展示”既有靜態又有動態之含義。
展示設計是以招引、傳達和溝通為主要機能,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形象宣傳的空間設計。它采用藝術設計手段,借助于道具、設施和照明等技術,通過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神經覺等全方位的設計,充分調動人的潛能,將一定量的信息內容傳達給觀眾,以期對觀眾的心理、思想與行為產生有意識或潛在的影響與觀眾完美溝通的目的。
展示設計是以展示具為標的物的設計,更廣泛地說,是以說明、展示具為間接的標的物,來烘托展示物這個主角的一種設計。
展示設計必須具備三個要素——主辦者、展品、觀眾,三者缺一不可。
簡單地說,展示設計是一種“配合演出”的設計。進行展示設計時首先要了解被展示的物件或概念,找出要表達的主題,然后將這主題以展示裝置加以渲染、詮釋,進而完成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