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室內展示空間還是室外展示空間,一般都是由地面、頂面及四壁六個界面構成的,但這六個界面不一定同時存在。展示設計空間的劃分不一定全是實體的劃分,也可以是虛體或象征性的劃分。劃分空間既要根據展品的特性、空間的藝術特點和參觀者的心理要求,同時也要搞清楚不同展品的空間布局以及不同的展出單位之間的空間關系,并以此為依據去配置空間,劃分場地。構成展示設計空間界面的實體要素主要有展柱、展板、頂棚、展墻、展柜、地臺等,對這些要素要進行有計劃、有創新的分組編排,以劃分出一個統一而多變的空間形態。在劃分展示設計空間的同時,一定要考慮參觀路線的科學安排。展示設計空間的劃分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圍合劃分:用實體或虛體以“圍”的方式劃分空間。
2、覆蓋劃分:以頂部覆蓋的形式劃分空間。覆蓋劃分的空間界定性較弱,覆蓋物的大小和高度是影響劃分強度的兩個因素。
3、凸出劃分:以凸起的形式與周圍的空間形成落差,從而劃分空間。凸出劃分的空間是“顯露”的,它的空間限定強度隨凸起物的增高而增強。
4、凹入劃分:劃分方式與凸出劃分相反。凹入劃分的空間是隱蔽的,帶有私密性,給人種安全感。
5、肌理劃分:主要依靠地面材料和色彩的不同來劃分空間。肌理劃分完全是意象性的要靠人的心理來識讀,劃分強度相對較弱。
基于以上的劃分形式,展示設計空間劃分的具體方法主要有建筑結構劃分、隔斷劃分、材質劃分、色彩劃分、地面落差劃分、家具劃分、水體綠化劃分、照明劃分以及陳設裝飾劃分等。一般來說,一個展示設計空間中同時會出現多種空間劃分形式,這主要取決于展示的內容、參觀者的心理感受以及整個展示環境的藝術氛圍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