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設計思維是人們頭腦對自然界事物的本質屬性及其內在聯系的間接的、概括的反映;而設計則是涌過改變自然物的性質,形成為人所用的物品。人借助于思維將自己的本質力量對象化,因此設計與思維在設計的過程中是一個完整的概念。“設計”是前,限定了的思維的范疇;“思維”是手段,借助于各種表現形式,最終形成設計產品。
展覽設計思維不僅要求設計師有較高的審美感度和扎實的形象表達技能,心手協調,而且要求設計師能對技術和藝術的結合作出思考和研究,通曉與設計有關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知識,不斷她激發直覺和創造力,高設計的文化品味。設計師在長期的設計實踐中逐漸認識了設計對象與客觀環境之間的各種聯系,逐漸悉設計規律,從而形成一定的設計思維形式。
在展覽設計過程中,各種思維形式相當活躍,并產生著積極的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講,設計思維是發散思維、收斂思維、逆向思維、聯想思維、靈感思維以及模糊思維等多種思維形式綜合協調、高效運轉、瓣證發展過程,是視覺、手感、心智等與情感、動機、個性的和諧統一。而思維的目的在于探索、激勵創新的心理機制,克服定勢思維所帶來的心理障礙,充分發揮創造性思維的積極作用。設計思維中使用頻率較高的方法有頭腦風暴法、戈登分合法、屬性列舉法、六w設問法、仿生模擬法以及擴圖轉換法等。
展覽設計人員是設計思維的直接實踐者。每一件創新產品的開發想,每一種別出心裁的廣告或包裝設計,每一項不落俗套的藝術設計,都是設計師思維的體現。自然科學的偉大發現,人類對宇宙及自身認識的改變,高新科學技術在生產中的入,人類生活方式的新改變等,都在激發著設計師的思維,給設計師帶來了新的使命一一使人與周邊的環境和諧共存,延伸人類的各種能力,升人的生活品位。正因為如此,設計思維在指導設計師實現其成功設計的創造性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設計思維的核心,設計思維的核心是創意。創意來源于創造性思維。創造性思維是一種打破常規、開拓創新的思維形式。沒有創造性思維就沒有設計,整個設計活動過程就是以創造性思維形成設計思并最終生產出設計產品的過程。它的意義在于突破已有事物的束縛,以獨創性、新穎性的嶄新觀念或形式形成設計思。
(2)創造性思維的重要內容,“選擇”“突破”“重新建”是創造性思維過程中的重要內容。因為在設計的創造性思維形成過程中,通過各種各樣的綜合思維形式產生的設想和方案是非常豐富的,依據已確立的設計目標對其進行有目的的恰當選擇,是取得創造性設計方案所必需的行為過程。選擇的目的在于突破、創新。突破是設計的創造性思維的核心和實質,廣泛的思維形式莫定了突破的基礎,使供選擇的大量設計方案中必然存在著突破性的創新因素,合理組織這些因素筑起新的理論和形式,是創造性思維得以完成的關鍵所在,因此,“選擇”“突破”“重新建”三者關系的統一,便形成了設計的創造性思維的內在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