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建大型專業會展企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采取政府主導、聯合各方投資的方式,整合政府現有辦展力量,組建大型專業會展企業。將目前政府主辦的重點會展轉交大型專業會展企業承辦,并使其承擔起展會運作職能。政府可在資金、運作、人才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鼓勵其以資本為紐帶,通過聯合、合作、參股等方式,壯大企業規模,引入品牌會展,發揮對全市會展產業發展的“龍頭”帶動作用。
(二)推動各類會展企業發展,壯大市場主體力量。通過招標、拍賣、合作、委托等多種形式,逐步將政府各有關部門培育比較成熟的會展推向市場,交給企業運作經營,以項目帶動市場主體的發展。引導鼓勵有志于會展業發展的各類經濟組織成立會展企業,提高其招展辦展能力。培育會展策劃、代理、)一告、宣傳、工程等會展服務類企業和專門機構,提高會展業經營運作水平。力爭用3-5年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會展企業為龍頭,中小企業為輔助,相關服務企業為配套的會展市場主體體系。
(三)不斷提高會展業專業化經營水平。加強對會展企業和相關服務行業企業的引導管理,大力推行IS09000標準體系認證,盡快提高我市會展業與相關服務保障行業的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逐步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市場規律和行業慣例的服務運作體系。
(四)積極推進全市會展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多方聯動、資源共享的原則,構筑我市會展信息平臺。建立會展信息發布、政策資料管理、客戶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統,擴大政府會展信息與企業共享范圍,促進企業彼此間的關聯互動,為更多的會展企業成長創造有利條件。
(五)進一步加快會展業對外開放步伐。鼓勵外資參與新展館建設,努力吸引有展會資源的國外一流展覽集團參與現有展館經營。積極爭取國內外知名會展公司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代理機構和合作機構。支持會展企業與國際知名會展企業合資、合作,引進國外先進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技術,提升會展企業的整體運作水平,培育本地品牌會展向國際化發展。建立與國際會展權威機構和國際會展業名人之間的良性互動,加強與國際行業組織的合作,培育、引進一批優秀會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