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滬舉行的某大型食品博覽會,在一片抱怨聲中草草收場。消費者抱怨,在展會上買到了假貨,紛紛要求退貨還款;而由于一些假貨商的“老鼠屎”效應,參展的“正規軍”也被一棒子打死,就在開展后不久,部分參展商因不屑和假貨商為伍,要求退出展會。更荒唐的是,這樣的展會,在短短23天內,竟然連續舉辦了兩次。
筆者以為,大部分參觀者沖著展會而來,展會主辦方本應該對參展商的資質與參展品的品質起到“把門人”的作用,如今卻成為部分不法商人公然銷售假貨的“粉飾”和“掩護”。這種現象背后,除了展會承辦方的不負責任和缺乏應有誠信,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忽略了展會自身的品牌定位。展會承辦方為拉來更多的參展商,獲取更多的參展費收入,將展會當成一個“雜貨筐”,不管什么貨色都往里裝。而如此“大雜燴”,自然不足以形成展會的規模和品牌效益。
對于現代會展業來說,展會的概念,早己超越了單純具有集聚功能的實體平臺。在集中供應和采購以方便交換之余,展會要更多地成為展示企業形象,提升品牌價值的平臺。而要做到這一點,展會自身的品牌和定位不可忽視。打個比方,如果將價格昂貴的名牌服飾擺到“路邊攤”上去銷售,消費者自然不會相信這是一件真品,也就不會愿意為其支付較高的價錢,所謂名牌的品牌價值“蕩然無存”。所以說,名牌服飾會提升高檔商場的品位,同樣道理,展會的品牌和定位,也是建立在展銷品的品牌和定位基礎之上的。只有通過對展銷品的品質和品牌選擇,來確立展會品牌定位,再以展會品牌提升展銷品的價值,最終實現效益最大化。
回到上述這一市場抱怨不斷的大型食品博覽會,筆者以為,即便沒有“假貨”存在,這也必然是一個失敗的展會。因為一個以“食品博覽會”命名的展會,卻同時出售著衣服等物品,名稱和事實完全不符,也就不可能以合理的定位,去吸引特定消費者,打開市場,更不可能得到市場認同,以樹立長期品牌。相反,當市場對某一展會有了較高的認同感,參展企業自然會競相參展,展會承辦方又何需降低條件去“拉客”,甚至招來假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