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指定不出售的,應原件運回;
2、貴重展品,一般可采取個別成交的辦法,或寄售的辦法,若二者都不成,則需運回;
3、中、低檔的商品,一般采取折扣包銷的辦法,在展覽中蒙塵、光彩失色、吊掛受損之物,折扣較大(商檔的商品、藝術品一般不打折扣,有些令人矚目的精品,相反因展覽而身價上升);
4、展覽道具類,除了鋁合金組裝式道具之外,一般不具有重復使用價值的東西,出于運費過大的考慮,大多就地處理或出售,或贈送,或作廢物處理。
一個展覽會的價值,往往會被為數不多的貴重展品占去一半或大半。所以展品處理的重點實際就在這些貴重展品的出售上,很多展因為此大傷腦筋。而橫濱1980年上海工藝美術展覽為些提供了良好的經驗。
在展覽開幕之前,將貴重展品做成精致的樣本,附上一張開幕請貼,通過當地的贊助機構派人送到當地的一些準買主手中,這就為目標買主的往臨展覽、購買展品做了很好的公關宣傳工作。結果,銷售成績極佳。
關于展品有什么要注意的嗎?
A:展品是展出者生產或經營的制品。
B:類似如下的東西禁止展出。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于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C:保護工業所有權:有關申請工業所有權以前的發明方案的展品,根據另定的手續,受到特許法第30條3項等的保護(國內)。
關于展品的安全保護要注意什么?
目前,我們國家的展館安全管理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大部分展館是不負責展品安全的,如果你要展覽珠寶的話,可要當心。記得,前幾年在國貿的珠寶展請了128名保安人員。去年,香港珠寶展丟了好幾百萬港幣的珠寶呢!
關于展覽場所的原狀恢復?
展出者在會場內工作時,原則上在展品撤除期間內完全恢復,所謂恢復,并非原樣不動,如因在會期內不能進行恢復,而由主辦者代辦時,其恢復所需之費用由展出者負擔。
關于小賣品的銷售方式?
小賣品的出售,賺點錢不是主要目的,從展覽現場效果看,是為了活躍展覽氣氛,吸引更多觀眾;從展覽促銷角度看,小賣目的,全在于促進展覽品的銷售和獲取大批定單,以價廉物美之印象,博取廣大觀眾對中國某些商品的良好印象,以有紀念意義的小商品,讓觀眾留下對中國展覽的記憶。同時,通過賣品出售,亦是實地了解當地消費市場的一次良機。從這最后一點考慮,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出售賣品,展出者一定要參與進去作些現場考察和交談。
小賣品出售方式,大體有三種:
一、 自銷,最能取信于觀眾,但由于工作量過大,故往往將有限的展團力量牽進過多,而常常造成本末倒置,削弱了展覽與成交的工作;
二、 同當地經銷商或代理商合作經營,銷售設備和大部分售貨員由當地合作者負責,可以大大減輕展覽團的工作量;
三、 將小賣品賣給當地的經銷商代理,并在展覽近處提供銷售場地,是最省事的辦法,不過有兩點須請注意:
1) 使小賣品更適銷對路(包括部分有銷售市場的試銷品),可邀請代理商來華選購。
2) 為使小賣品不因代理商可能的圖利心切而推動原旨,事前應與經銷代理訂立關于銷售價案同當地市場價格差價的幅度;通常低于當地市價的10%左右。
什么展品不可以展出?
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于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對于試銷有什么要注意的沒有?
展出者在所分配的展覽小間內,不能把展品或其它物品在展覽會期間以轉讓的條件銷售。不過,可以按有關規定條款可以在特定的場所試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