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設計人員必須明白展臺設計是展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展覽工作的全部;必須明白展臺設計本不是展出的目的,而只是達到展出目的的手段;必須明白展覽藝術就是用具體手段表現抽象的展覽意圖,而后不能因藝術抹殺展出功能。
設計人員要有目的性原則
展覽設計策劃起始于展覽目標的選擇,落實于展覽目標的實現,體現在每一個設計的細節。遵循目的性原則,設計人員應處理好以下關系:
一、處理好藝術和展覽的關系:不論使用何種設計技術、技巧,不論采用何種背景(包括展架、道具、裝飾),主角是展臺和展品,不能喧賓奪主。展覽內容不能受制于表現手法,不能突出設計忽略展臺、展品。設計好壞不在于花錢多少,不在于是否符合藝術標準,而在于展臺能否體現參展企業的形象和意圖,能否吸引參觀者的注意,展品能否反映出特征和優勢。
二、處理好參展企業和設計者的關系:展覽設計要求設計人員不是按自己的思路創造出一件藝術品,而要求設計人員使用技術和創造性反映、表現參展企業的意圖、風格和形象,達到參展企業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
三、理好展覽設計與展覽其他工作的關系:設計人員必須明白通過設計為參展企業提供其達到展出目的的環境和條件,而且可能還需要協調與宣傳人員、廣告人員的工作。展覽設計的成功在于幫助、支持展出獲得整體而不是部分的成功。
四、處理好展覽和貿易的關系:展臺設計反映參展企業形象、能吸引觀眾并留下印象,展品能體現出特征、優勢,并能方便參觀者觀看是成功的設計。如果是宣傳展覽會,這樣的設計便達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貿易展覽會,設計還未達到最終目的。在貿易展覽會上,展覽是開展貿易的手段。展臺是參展企業開展貿易工作的環境,展臺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參展企業開展貿易的工具,展覽產品本身也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