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平面布局設計是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筑美學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化、建筑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
上述含義中,明確地把“創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作為室內設計的目的,即以人為本,一切圍繞為人的生活生產活動創造美好的室內環境。
設計構思時,需要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即各類裝飾材料和設施設備等,這是容易理解的;還需要遵循建筑美學原理,這是因為室內設計的藝術性,除了有與繪畫、雕塑等藝術之間共同的美學原則(如對稱、均衡、比例、節奏等)之外,作為“建筑美學",更需要綜合考慮使用功能、結構施工、材料設備、造價標準等多種因素0建筑美學總是和實用、技術、經濟等因素聯結在一起,這是它有別于繪畫、雕塑等純藝術的差異所在。
對室內設計含義的理解以及它與建筑設計的關系,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側重點來分析,可以認為,室內設計“是建筑設計的繼續和深化,是室內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室內設計是“建筑的靈魂,是人與環境的聯系,是人類藝術與物質文明的結合"。
小知識:
室內設計中,從整體上把握設計對象的依據因素是:
使用性質——為什么樣的功能設計建筑物和室內空間;
所在場所——這一建筑物和室內空間的周圍環境狀況;
經濟投入——相應工程項目的總投資和單方造價標準的控制。